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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进一步贯彻国务院关于“放管服”的工作要求,不断提升服务水平,防范骗提住房公积金风险,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了优化办事手续,简化提取材料,与相关政府部门加强互联互通,提高审核效率和审核准确性的工作措施。8月8日,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正式发布《关于进一步改进服务加强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》,办理公积金提取、开户等业务流程材料大幅“瘦身”。
《通知》规定,缴存人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且租房的,可按每月一千五百元的标准每季度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。对于租房实际支出超过一千五百元的,可提供租住商品住房合同、租房发票,按实际支出办理提取。
以下为关于《关于进一步改进服务加强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》的全面解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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